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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1地科技企業孵化器申報認定補助好處及條件流程整理如下,成都市、自貢市、攀枝花市、瀘州市、德陽市、綿陽市、廣元市、遂寧市、內江市、樂山市、南充市、眉山市、宜賓市、廣安市、達州市、雅安市、巴中市、資陽市、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甘孜藏族自治州、涼山彝族自治州各地需要咨詢申報孵化器的可以免費咨詢漁漁為您解答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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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創新驅動發展戰略要求,引導全省科技企業孵化器高質量發展,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業快速成長,構建良好的科技創業生態,根據科技部《科技企業孵化器管理辦法》(國科發區〔2018〕300號),結合四川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科技企業孵化器(以下簡稱“孵化器”)是以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培育科技企業和企業家精神為宗旨,面向科技型初創企業,提供物理空間、共享設施和專業化服務的科技創業服務機構,是國家創新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創新創業人才培養的支撐平臺。
第三條孵化器的主要功能是圍繞科技企業的成長需求,集聚各類創新創業要素,為科技型創業企業提供創業場地、共享設施、技術服務、咨詢服務、投資融資、創業輔導、資源對接等服務,降低創業成本,提高創業存活率,促進企業成長,以創業帶動就業,激發全社會創新創業活力。
第四條省級孵化器的建設目標是落實國家和四川省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推進創新型省份建設,構建完善的創業孵化服務體系,不斷提高孵化服務能力和孵化成效,形成主體多元、類型多樣、業態豐富的發展格局,持續孵化新企業、催生新產業、形成新業態,推動創新與創業結合、線上與線下結合、投資與孵化結合,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促進實體經濟轉型升級,為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提供支撐。
第五條 支持省級孵化器發展建設,財政資金對新認定和績效評價結果為優秀的省級孵化器給予后補助支持。
第二章職責
第六條四川省科學技術廳(以下簡稱“科技廳”)對全省孵化器工作進行宏觀管理,其主要職責為:
1.貫徹落實國家和我省關于孵化器建設與發展的政策。
2.研究制定省級孵化器的管理辦法和支持政策等,指導孵化器的建設與運行。
3.負責省級孵化器的認定、管理、撤銷等,組織省級孵化器的績效評價等。
4.負責省級孵化器績效評價專家的遴選,建立省級孵化器工作專家庫,為省級孵化器的發展和管理提供支持。
第七條 各市(州)科技主管部門、集成授權改革的新區和開發區是省級孵化器的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主管部門”),主要職責是:
1.貫徹落實省級孵化器的發展方針和政策,根據孵化器情況,向科技廳推薦省級孵化器。
2.指導省級孵化器的運行和管理,組織與督促省級孵化器建設。
3.協助并落實省級孵化器建設所需的配套經費、政策等相關條件。
4.配合科技廳對省級孵化器進行績效評價等。
5.協調解決省級孵化器建設與運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第八條運營機構是省級孵化器建設和運行管理的具體責任單位,主要職責是:
1.制定省級孵化器建設發展方案,提供相應的人員、經費、設施、政策等建設保障,解決省級孵化器建設與運行管理中的困難和問題。
2.聘任創業孵化導師,組建省級孵化器創業導師隊伍。
3.結合自身建設情況,對照認定條件,提出省級孵化器申請,并報主管部門和科技廳。
4.配合完成省級孵化器績效評價等。
5.具體負責加強省級孵化器的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等管理工作。
6.建立補助資金管理制度,明確補助資金管理、使用、核算的主體責任。
第三章 認定條件
四川省21地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條件
第九條 申請省級孵化器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孵化器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發展方向明確,具備完善的運營管理體系和孵化服務機制。機構在四川省境內實際注冊并運營滿2年。
2.孵化場地集中,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場地面積不低于5000平方米,其中在孵企業使用面積(含公共服務面積)占75%以上。
3.孵化器擁有職業化的服務隊伍。每10家在孵企業至少配備1名專業孵化服務人員和1名創業導師。其中,接受創業服務能力相關培訓并取得相關證書的專職工作人員占機構總人數的60%以上。專業孵化服務人員是指具有創業、投融資、企業管理等經驗或經過創業服務相關培訓的孵化器專職工作人員。創業導師是指接受科技部門、行業協會或孵化器聘任,能對創業企業、創業者提供專業化、實踐性輔導服務的企業家、投資專家、管理咨詢專家。
4.孵化器服務設施齊備,服務功能強,可為入孵企業提供技術指導、政策咨詢、投融資服務、創業輔導、創業培訓、資源對接等孵化服務。
5.孵化器配備自有種子資金或合作的孵化資金規模不低于200萬元人民幣,并有不少于2個的資金使用案例。獲得投融資的在孵企業占比不得低于10%。
6.在孵化器中,已申請專利的在孵企業數占在孵企業總數比例不低于30%或擁有有效知識產權的企業占比不低于20%。
7.孵化器在孵企業不少于30家且每千平方米平均在孵企業不少于3家;孵化器申報期前2個自然年度累計畢業企業不低于5家。
第十條 孵化器中從事細分產業領域的研發、生產和技術服務的企業占在孵企業總數的70%以上,擁有可自主支配的公共技術服務平臺,能夠提供研究開發、檢驗檢測、小試中試等專業技術服務的可按專業孵化器進行認定管理。專業孵化器內在孵企業應不少于20家且每千平方米平均在孵企業不少于2家;申報期前2個自然年度累計畢業企業不低于2家。
第十一條 本辦法中孵化器在孵企業是指具備以下條件的被孵化企業:
1.企業注冊地和辦公場地須在本孵化器的孵化場地內,入駐時成立時間不超過24個月。
2.主要從事新技術、新產品的研發、生產和服務,應滿足科技型中小企業相關要求。
3.孵化時限原則上不超過48個月,技術領域為生物醫藥、現代農業、集成電路的企業,孵化時限不超過60個月。
第十二條 企業從孵化器中畢業應至少符合以下條件中的一項:
1.經國家備案通過的高新技術企業。
2.連續2年營業收入累計超過600萬元或者當年營業收入超過400萬元。
3.累計獲得投融資金額超過400萬元。
4.被兼并、收購或在國內外資本市場掛牌、上市。
第四章 申報與管理
四川省21地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程序流程
第十三條 省級孵化器申報程序:
1.申報省級孵化器的運營機構向所在市(州)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2.市(州)主管部門初審合格后,向科技廳提出書面推薦意見。
3.科技廳負責組織專家依據本辦法組織評審,并視情況進行實地核查。評審結果在科技廳網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對公示無異議機構認定為四川省科技企業孵化器。
第十四條 在申報過程中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取消其參加評審資格,且2年內不得再次申報省級科技創業孵化載體;在評審過程中存在徇私舞弊、有違公平公正等行為的,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相應責任。
第十五條 省級孵化器名稱、運營機構、面積范圍、場地位置等基本條件發生變化的,需在3個月內向所在地主管部門報告。經所在地主管部門進行審核并實地核查后,符合本辦法要求的,向科技廳提出變更建議。
第十六條 省級孵化器須按時上報統計數據,并對統計數據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連續2年未報數據的,取消其省級資格,自取消資格所屬年起算,2年內不能申報省級科技創業孵化載體。
四川省21地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補助好處
第五章 促進與發展
第十七條省級孵化器應全面加強黨的建設,根據規定設立黨的組織,提高黨組織規范化建設水平,推動黨建工作與業務工作深度融合,充分發揮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切實保證黨的領導貫徹落實到位。
第十八條 支持行業龍頭企業、高等院校、新型研發機構、投資機構和平臺型企業等主體建設孵化器,推動高端人才創業,促進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
第十九條 支持孵化器加強專業孵化能力建設,為創業企業提供資源集聚、市場拓展、創業融資等精準化、專業化的賦能服務。
第二十條 支持孵化器與高校、科研單位、行業龍頭企業組建多種形式的聯盟組織,共建企業創新平臺、成果轉化基地和孵化加速載體等,更加高效地調動各類要素,共享資源,構建區域性創新創業生態環境,協同推動技術創新、企業孵化和產業育成。
第二十一條 支持孵化器融入全球創新創業網絡,開展與海外孵化機構的交流與合作,引進海外優質項目、技術和人才等落地創業。支持孵化器建立海外孵化基地,鏈接國際創新創業資源,幫助創業者對接海外市場,開展國際技術轉移、離岸孵化等業務。
第二十二條 鼓勵優質孵化器向外提供孵化運營服務,建立共建共享機制,通過大手拉小手方式,放大輻射效益,帶動更多孵化器共同發展。
第二十三條 鼓勵孵化器利用所在地社區的基礎設施、公共服務、人居環境和文化娛樂等條件,探索多元化的創新創業發展模式,打造創業空間、生活社區聯動的創新創業生態環境。
第二十四條 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加大科技企業加速器的建設力度,與孵化器、眾創空間形成“眾創—孵化—加速”機制,營造科技創新創業生態,滿足孵化畢業企業的高成長發展需求,為創業企業提供全周期創業服務。
第二十五條鼓勵地方政府在規劃、財政、用地等方面對孵化器建設發展提供優惠政策。對運行高效、發展良好、績效評價優良的省級以上孵化器,給予重點支持,建立完善區域創新創業服務體系,引導塑造開放、多元的創新創業環境。
第六章 績效評價
第二十六條 省級孵化器實行年度績效評價制度。績效評價主要圍繞省級孵化器服務能力、孵化績效、可持續發展等方面。省級孵化器將上年度績效評價自評報告經市(州)主管部門審核后報送科技廳,科技廳組織有關專家或委托第三方機構對省級孵化器進行評價,形成“優勝劣汰”的動態機制。
第二十七條 省級孵化器績效評價結果分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檔次。對無故不提交績效評價自評報告、不參加統計的省級孵化器,當年績效評價視為不合格處理。對評價結果為“不合格”的或連續2年績效評價結果為“合格”且績效評價排名均位于后10%的省級孵化器,取消其省級孵化器資格。
第二十八條 省級孵化器實行激勵機制。科技廳面向社會公布績效評價結果。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九條 本辦法由科技廳負責解釋,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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