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級新產品鑒定申報條件
?中小企業創新基金申報條件
.
2021年江蘇省旅游產業發展基金項目旨在改善旅游業融資環境,支持有地方特色和市場前景、能帶動相關產業發展、經濟和社會效益顯著的旅游業項目開發和有市場競爭力的旅游企業做大做強。江蘇省旅游產業發展基金項目申報條件程序指南盤點如下,基金的管理和使用遵循“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科學決策、安全高效”的原則,堅持市場化運作,有償使用,鼓勵創新,使用方向須符合產業政策和本省旅游業發展規劃。關于該政策詳情可以直接咨詢以下指導電話為您解答指導!
政策免費指導電話:0551-65300586;15855199550(在線指導)
江蘇省旅游產業發展基金項目申報條件
一、項目申報和使用范圍
(一)項目申報范圍。基金以債權方式進行運作,專項用于支持省內旅游產業和文旅融合產業的發展。主要支持省內地方特色鮮明和市場前景好,經濟和社會效益顯著的旅游度假區、旅游景區、旅游小鎮、鄉村旅游區以及旅游新業態和文創產品設計生產銷售等企業。
(二)項目資金使用范圍。基金的使用方向須符合產業政策和本省旅游業發展規劃,基金用于旅游項目固定資產投資和旅游企業流動資金需求,不得用于股票、股票類投資基金、房地產、期貨等金融衍生品項目投資。
二、項目申報條件
(一)符合江蘇省旅游產業發展方向,有利于旅游與文化產業融合發展,對促進江蘇旅游產業發展有示范作用;
(二)企業已經開展實際經營,有穩定的主營業務收入,市場前景好,行業成長性快、發展潛力大;
(三)企業架構、法務、財務等方面不存在制約企業發展的重大問題;
(四)有切實可行的還款保障方案。
江蘇省旅游產業發展基金項目申報程序
(一)項目申報按屬地化原則上報。由市、縣文旅主管部門會同財政部門組織篩選推薦,向省文化和旅游廳、省財政廳聯合行文申報,并將申報文件連同申報材料一式三份統一報送至基金管理人(江蘇再保科技小額貸款股份有限公司)。
(二)基金管理人對各地申報的項目進行初審后,報省旅游產業發展基金管理委員會審核,審核通過后納入基金項目庫統一管理。
(三)基金管理人對過審項目開展貸前盡職調查,對符合條件的項目/企業發放貸款。
(四)基金項目庫(2013—2019年)內的項目,如需新增貸款或續貸,所需金額在前期獲貸額度范圍內的,可直接向基金管理人提出申請,基金管理人對資金周轉困難、信用較好的企業,尤其是中小微企業開辟貸款綠色通道,給予貸款支持;所需金額超出前期獲貸額度范圍的,需按新貸項目要求,重新進行申報。同一項目原則上不得連續申請新增貸款或續貸超過3次,延長不超一年的還款期。
江蘇省旅游產業發展基金項目申報要求
(一)申請江蘇省旅游產業發展基金的文旅企業需如實填寫《xx年江蘇省旅游產業發展基金項目申報表》,按照《盡職調查文件清單》提供有關資料,并簽署承諾書,對申報材料真實性進行承諾。
(二)單戶企業(或項目)新增貸款授信額度原則上不超過2000萬元,對確需超過2000萬元的,由基金管理委員會審定。
(三)貸款期限一年,利率為4.35%。
(四)項目單位提供的文件和說明材料,應保證其完整、真實、準確。基金申報、使用過程中如發現弄虛作假、截留挪用等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除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對項目單位和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罰外,還將對項目單位予以終止項目合同、停止撥款并收回已撥付資金、取消項目申報資格等處理。
需要咨詢的,請聯系專人代理指導:0551-65300586,15855199550 (微信同號)QQ:2885169026!
更多政策詳情點擊:項目申報政策匯總